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警方打掉32个涉恶犯罪团伙 刑拘207名犯罪嫌疑人

2017-03-03 08:11  王玉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延伸】

网购的火柴枪

也算枪支?

民警:依具体情况判定

1月初,湖南株洲一男子网购火柴枪给孩子当玩具,却被鉴定为枪支一事在网上热传。枪支到底如何鉴定,昨日,记者请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网购的火柴枪到底属不属于枪支?民警称,在公安部制定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中,将“仿真枪”“玩具枪”判断为枪支的依据是:枪口比动能(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发射弹丸距枪口50cm处的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也就是说,当火柴枪的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时,才能初步被判定为枪支,但确切的判定结果还是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