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警方盘点交通陋习 厦门市民要注意公交车四盲区

2016-12-20 11:34:36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陋习3 下车后随意横穿

不少市民从公交车上下车后,会立刻从车尾或车头处横穿过马路。因为公交车身较高,车头和车尾都是公交车的盲区,公交车一起步极易与市民发生碰撞。而庞大的公交车身也会阻挡周围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视野,突然横穿的市民很可能被这些车辆撞伤。更关键的是,市民下车后直接横穿马路一般都不在斑马线上,一旦发生事故,市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警提醒:从公交车上下来,应立即进入公交车站站台,或人行道,切勿在公交车周边和车道上逗留,更不可直接贴着公交车身横穿马路,应通过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等设施过街。

从公交车上下车后,这名学生直接在车道上行走,若引发事故,自己也无法免责

陋习1 急刹急驶

不少市民反映,少数公交车司机会在行车过程中“急刹急驶”,或开“斗气车”,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这些行为极易使车内乘客摔倒受伤,也容易导致周围其他车辆躲闪不及而发生碰撞。

交警提醒:急刹急驶属于野蛮驾驶行为,如此开车的公交车司机往往脾气较为急躁,在车辆起步时不够平稳,对行车中遇到的突发情况预判不足,经常急刹急驶。这样做不仅有损车辆性能安全,也将车内乘客、车外其他车辆和市民置于危险之中。公交车司机应提高驾车技能,对路况、车况做好预判工作,避免遇到险情时手忙脚乱而急刹急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