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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部门联手整治汽车市场 4S店涉八大类违法行为

2016-08-22 09:57:45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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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合同示范文本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在市场监管、发改委价格检查部门指导下,经过筛选和审定,去年底,“建发三菱”、“信达福特”、“国贸东本”和“盈众福海大众”四家4S店成为厦门首批行业“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据介绍,今年年内,监管部门还将从岛外四区各评出一至两家“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汽车销售”类投诉申诉403件。很多消费者是在对合同条款不够清楚的情况下签字,事后产生纠纷。汽车4S店往往以消费者已经在合同上签字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诉求。记者了解到,今年三季度起,监管部门还将在全市推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将进一步明确汽车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买车前要了解各种费用。据了解,根据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去年制订的“汽车4S店收费项目明示栏”,买车收费项目中,只有少数收费是定价收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属依法征收;代办上牌服务费中的车牌工本费为定价收费,车辆保险费是按险种确定保费。而今年即将推出的修订版“汽车4S店收费项目明示栏”,还将明确列出“消费者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这些项目的收费属于协商定价,消费者有议价空间,如汽车售价、代办买车按揭服务费、代办上牌服务费中的劳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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