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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出台环境信用评价及管理办法 涉污染贷款或卡壳

2016-08-12 17:02:38谢雨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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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厦门晚报讯(记者谢雨真)环保部门将对在厦门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设置红黑榜单。评价对象的环境信用等级如何,将会影响到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银行贷款等。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厦门市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出台。

【评价谁】

高污染企业将被强制纳入评价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环境服务机构,将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等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怎么评】

评价信息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市、区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制作或者获取的环境行为信息。

评价对象应当协助提供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所需的相关信息,作为其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佐证依据。

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有关评价对象的环境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可以作为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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