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李晓平)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已开始申报,项目将采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补充项目资本金的方式给予支持,项目总投资建议不低于1亿元。 据悉,组织实施上述工程,将从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发,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向:一是,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及电子合同应用、电子发票推广工程、电子商务物流效能优化工程、电子商务支付技术创新与安全服务工程;二是,围绕探索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业务模式、组织实施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工程,激发电子商务应用及创新活力,带动产业转型发展;三是,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推进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国际化进程,带动贸易和产业合作。 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项:一是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支付、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平台服务范围广的项目;二是重点以探索解决电子商务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应用共性问题,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着力探索解决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环境,有助于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新领域,培育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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