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公司凭“萝卜章”开张  执法人员揭真面目

2016-06-03 10:10  林路然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苏文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独家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标识。

  公司前台贴着“波仕莱人力资源总部”的标识。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林路然)前日,本报《网上找工作遇到假公司?》一文报道了林先生找到一份号称月薪上万的工作,签了合同却上不了岗,还被索取服装费的经历后,又有市民打来热线反映,自己遭遇了同样的事,公司也是同一家——厦门独家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昨日下午,记者和市劳动监察支队、嘉莲市场监督管理所、梧村派出所的执法人员一同来到莲富大厦4楼。刚进公司大门,记者就看到背景墙上赫然写着“独家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前台处则贴着“波仕莱人力资源总部”的标识。办公室的桌上,摆放着一个红色印章,上面刻着“厦门独家传媒有限公司”。

当被要求出示公司营业执照时,现场负责人李先生含糊其辞,先说被物业收走了,又说在公司总部那里,就是拿不出相关证件。经过嘉莲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核实,不论是“厦门独家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还是印章上刻的“厦门独家传媒有限公司”,都不存在。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事实上只有一枚“萝卜章”。

李先生辩解称,公司属于某娱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一些娱乐场所的人事招聘,并不需要营业执照。“该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就构不成用人单位,不能招聘员工。”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表示,若该公司从事职业介绍,也应办理职业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但该公司这些手续都没有,这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更何况他们还向招聘者收取服装费,也涉嫌违法收取押金。”

随后,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请波仕莱娱乐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于今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受调查询问。针对公司只凭一枚“萝卜章”,就堂而皇之地从事招聘活动,是否涉嫌私刻公章以及诈骗,梧村派出所的民警将做进一步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