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化法治厦门建设 着力点:司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 2016年,是厦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的关键之年。厦门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合理设置司法机关内设机构,建立权力清单、办案人员司法档案和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等相关制度,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同时,统筹推进立案登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其他配套改革。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多渠道、多层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有效地预防司法腐败。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行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加快推进政法共享协同平台建设,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效能。 围绕群众基本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法律服务力度,全面深化“村村设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全市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向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覆盖。 5、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着力点: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被摆上更突出的位置。 今年,厦门各级政法部门将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建设,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可靠。通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持续深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干警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干警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想问题、做事情。 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厦门政法队伍实际,进一步健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加强经常性明察暗访和督查巡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确保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在能力素质建设方面,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新知识以及对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学习培训,提高干警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做好政法工作的本领。建立“互联网+实战培训”机制,深化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政法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和专门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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