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周永宁)昨日,厦门警方发布了2015年度“十大交通违法榜单”。据统计,去年全年,厦门警方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9.3万起,其中违停就有约172.2万起,占总数的近47%,稳居“十大”之首。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一般是指在禁止停车标线的地方违停,或者碾压黄色单实线、黄色双实线等)也是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户”,总数约72.4万起。
此外,排名第三至第五位的交通违法行为,每一项2015年开出罚单数都在10万以上,例如: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例如在设有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左转,或进入设有禁止车辆进入标志的单行道行驶,或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停车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即俗称的不按导向行驶,例如进入右转车道却直行、进入直行车道却左转等)等。
不仅如此,去年的“榜单”还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地进行了分析,各列出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大户”的十大易发路段。其中,枋湖北二路火炬东路口至枋钟路口就有90150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查获,可谓是厦门最容易收到罚单的路口。而嘉禾路莲景三路口至莲花南路口段,则可谓是“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高发的“雷区”,共有20155起逆行发生在这里,比后9名的总和还多。
【提醒】
岛外增12处监控 专门抓拍闯红灯
厦门日报讯(记者黄璜)昨日,厦门交警网公示了12处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这12处监控分别位于海沧区的角嵩路海沧大道路口(北向南、南向北、西向东),集美区的月美路銮浦路口(北向南、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月美路南浦路口(北向南、东向西、南向北、西向东)以及集美大道珩圣路(东向西),都是用于抓拍闯红灯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同步】
严重超员还敢上高速 小客车司机被刑拘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陈懿林娇虹)26日下午,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接连查获2起客车严重超员的案件,驾驶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这也是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首次查获小型客车严重超员案件。
驾驶人余某驾驶的是一辆厦门牌照的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7人、实载14人,其中还有4个孩子,超员率达100%。驾驶人钟某驾驶的是一辆龙岩牌照的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率达114.28%。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余某、钟某两位驾驶员因驾驶小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被高速交警立案侦查,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链接】
“最严交规”实施近一个月
思明警方查处3万多起违法行为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思公政)昨日,思明警方对外通报,自1月1日"最严交规"实施以来,思明分局交警大队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818起。
未按规定让行
处罚标准变化:由原150元3分提高至300元3分
●案例:1月7日,嘉莲交警中队在湖滨北路长青路口,拦查一部车号为闽DTD1**的小型汽车。经查,该车为联亿出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转弯时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民警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新的处罚标准对其给予3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交通繁忙路段违停
处罚标准变化:由原100元提高至500元
●案例:1月12日,鹭江道大同路口,一部车号为闽DTC7**的小型汽车,在交通繁忙路段违停,民警将车辆拦下,处以罚款500元。经查,这部车辆为盈华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
非法改装
处罚标准变化:由原500元提高至5000元
●案例:1月24日,一部车号为闽DH10**的小型汽车,涉嫌非法改装行为,该车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且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此外,该车还存在违法停车行为,民警在公园东路附近将其拦下,并根据新的处罚标准对其并处5150元的罚款。
占用公交车站停车
处罚标准变化:由原100元提高至500元
●案例:1月18日,闽D202**轻型货车,在文达路建南路口处的公共汽车站区域违法停车被抓拍,民警根据新的处罚标准,对其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