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1月6日,一部大货车超载200%以上,被集美灌口交警中队重罚5.3万元,其中司机罚款3000元,车主罚款5万元。
针对重、中型货车超载,这是史上最重罚单。从1月1日以后,修正后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修正案”)正式施行,重罚此类车辆超载是重要内容。
怎么罚?分四个处罚级别
昨天,市交警支队介绍,从1月1日“修正案”实施至今,共有35部重、中型载货汽车受到处罚。
其中,超载未达30%的有14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3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罚款2000元。
超载30%未达100%的有16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6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2000元罚款。
超载100%未达200%的4部,对司机罚款2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一个月,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1万元罚款。
超载200%以上的一部,对司机罚款3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3个月,扣留车辆,对车主处5万元罚款。
怎么算?总质量-车身自重-核载量
超载200%,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昨天,有网友看完报道以后,认为是计算有误。
其实很简单,假设一辆车子的核载是5吨,它一共载了15吨,那么就是超载10吨,即超载200%。
不过,车子自身也有重量,要知道它实际载了多少,有没有超载,得先把车开去称一称,再把总质量-车身自重。
灌口交警中队介绍,6日当天,被查处的这部大货车核载是15.897吨,过完地磅,整车的总质量达到了71. 87吨。
该车的车身自重十几吨,经过计算,总质量-车身自重-核载量,它超载了41.273吨,超载比例超过200%,计算无误。
有异议?3天内可提出听证
交警介绍,对个人处罚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罚1万元以上,个人或单位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也就是说,重、中型货车超载100%未达200%的,或者超载200%的,就可以要求听证。
程序一般如下:个人或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后,凭单去交警大队的窗口处理。处理时,交警会做一个处理前的告知笔录,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告诉被处罚人或单位,可以要求听证。
听证可以当场提出,也可以3天内提出。如果个人或单位当场表示不听证,那么交警大队就可以做出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
如果个人或单位,当场没有表示听证还是不听证,那么,就得等到3天的时间过后,交警大队再做出处罚决定书。
小档案 没有最重,只有更重
导报记者对比新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注意到,在重、中型载货超载200%以上这一款,以前对车主的罚款为1万元,修正以后翻了5倍。这也是“修正案”里最重的罚款。
在修正之前,是公路部门罚得更重。东孚超限检测站抓的是“超限”,2015年共查处车辆2000多部,其中最重的是对3部车罚款1.5万元。往年,最重的处罚也是上限处罚,为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