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实习生 周夏萍 通讯员思公政)明年1月4日起,思明辖区的居民要办理户籍业务,不必再跑到思明公安分局的办证大厅,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昨日上午,思明警方对外发布了这一消息。
据悉,根据当年“三警合一”和规范管理的操作需求,从2012年6月10日起,思明辖区各派出所(大学路派出所除外)的户籍业务,统一归口到思明分局办证大厅办理。去年,省公安厅下发了《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要求省内公民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时,应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在此基础上,今年市公安局也指定了详细的《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将各项业务的操作程序统一规定。“形势发生变化,从优化组合、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这三方面考虑,分局决定对部分户籍业务进行调整。”思明分局人口科科长董永全说。
据了解,新的户籍业务调整将从明年1月4日起正式启动,届时思明警方将实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原则,原需到分局办证大厅办理的户籍业务归位派出所。鉴于户籍业务繁多,具体归位到派出所的业务难以记清,思明警方建议居民只要记住几项仍需到分局办证大厅的业务即可,包括: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和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其中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到派出所也可以同时办理。
警方提醒市民,分局办证大厅和派出所户籍申报窗口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正常上班时间,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办证窗口工作时间以市政服务中心公告为准。
■分局办证大厅受理业务
●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
●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
●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
●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
●公民户籍信息查询(派出所也可办理)
■派出所受理业务
●户口管理和变动
(包括立户、分户、挂户和并户及冻结,调整或变更信息等)
●户口注销和恢复
●户口迁出迁入
包括公民、毕业生及学生等迁出户口,变更地址信息等;
符合条件的迁入、因院校招生迁入,及市外迁入人员身份证信息登记等。
●居民身份证管理
包括申领、换领、挂失和补领,及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户口申报
包括六周岁以下子女补报出生、六周岁以上出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收养子女、福利院收养弃婴或儿童的出生申报,及私自收养申报;
港澳台出生子女申报、回国定居的港澳台居民申报;
原籍我省的华侨回厦落户、华侨子女申报出生;
原籍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非华侨)回厦落户等
●户口证件管理
包括居民户口簿管理、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发及户籍证明的出具。
●市内变动
本市岛外人员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及购房等原因移入岛内;
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回迁落户岛内;原户籍在岛内,从岛外将户口迁回岛内;
岛内各区之间户口迁移或所内移居等
●公民户籍信息查询
●项目变更更正
包括主项项目及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血型、身高等;更改户口簿或人口系统中迁入原因等错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