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思明部分户籍业务归派出所 到分局办理只保留五项

2015-12-15 16:27:20朱俊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实习生 周夏萍 通讯员思公政)明年1月4日起,思明辖区的居民要办理户籍业务,不必再跑到思明公安分局的办证大厅,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昨日上午,思明警方对外发布了这一消息。

据悉,根据当年“三警合一”和规范管理的操作需求,从2012年6月10日起,思明辖区各派出所(大学路派出所除外)的户籍业务,统一归口到思明分局办证大厅办理。去年,省公安厅下发了《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要求省内公民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时,应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在此基础上,今年市公安局也指定了详细的《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将各项业务的操作程序统一规定。“形势发生变化,从优化组合、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这三方面考虑,分局决定对部分户籍业务进行调整。”思明分局人口科科长董永全说。

据了解,新的户籍业务调整将从明年1月4日起正式启动,届时思明警方将实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原则,原需到分局办证大厅办理的户籍业务归位派出所。鉴于户籍业务繁多,具体归位到派出所的业务难以记清,思明警方建议居民只要记住几项仍需到分局办证大厅的业务即可,包括: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和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其中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到派出所也可以同时办理。

警方提醒市民,分局办证大厅和派出所户籍申报窗口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正常上班时间,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办证窗口工作时间以市政服务中心公告为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