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同法宣)KTV里,男子喝得满脸通红,跑到厕所里方便时,意外捡到一袋毒品。回到住处后,男子招呼朋友一起吸食。近日,该男子及其朋友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同安法院判处入狱。 2015年6月20日晚,小洪(化名)与朋友在同安梧侣村一家KTV里喝酒、唱歌。喝到中途,小洪跑进包厢的洗手间里方便,无意间发现一个黑色袋子。小洪发现袋子鼓鼓的,用手一掂,有些分量。小洪马上清醒过来,并把它带回了出租房。 “里面会不会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心中充满疑惑的小洪将死党小陈、小钱及小赵(均为化名)叫到暂住处,当场将黑色塑料袋打开。只见里面有一个黑色电子秤和一些呈晶状的物品,而且这些物品分别用8个透明塑料袋包着,看上去很不寻常。 “呀,是毒品,而且是冰毒。”看着包里的白色晶体,小陈脱口而出。由于小陈非常“识货”,小洪听后当即决定将毒品留下来,并藏在卫生间里,以供自己和朋友吸食。4天后的一个下午,小洪将小陈、小钱及小赵张罗到暂住处,四人一块儿吸食了毒品。 6月27日凌晨,小赵吸食冰毒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小洪、小陈和小钱感到十分惊恐,决定外出帮小赵找医生,但三人担心毒品被医生发现,小陈便将毒品从卫生间里取出,放进单肩包,随身背着。 当时恰好是凌晨,小洪、小陈和小钱背着包出现在街头,形迹可疑,引起巡逻民警的怀疑。在梧侣村大店里,民警将他们拦下,当场查获小陈背着的8包毒品(共净重37.2克)。随后,三人被民警带回审查,小洪和小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安法院认为,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故判处被告人小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被告人小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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