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政协委员建议,建场站综合体,引入商业模式反哺场站建设 场站用地不足,影响了公交运力调节。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戴懿 图/刘东华)截至2014年底,厦门共有公交车辆4344辆,按照住建部相关标准,厦门需要82万平方米公交场站用地,而实际仅有场地约32万平方米,其中约有一半是租借用地。公交场站的不足,导致线路和运力调节受到限制。思明区政协委员建议,可建设公交场站综合体,引入商业模式,反哺公交场站建设。 建议1 借鉴香港模式 建设交通枢纽综合体 民革厦门市委宣调处主任科员倪斌鹭认为,可借鉴香港青衣站的模式,依托地铁、公交枢纽、小巴枢纽建立综合体。思明政协委员陈希梅认为,首末站比较小,可考虑利用沿街店面,比如设置报刊亭等,而如梧村这样的中心枢纽站适合建立综合体。此外,可以在公交场站周边建设商住楼,让乘客有休闲、购物的场所,但要保证公交车所需的露天停车场。 建议2 立法保障用地 建设场站可享优惠政策 思明区政协委员刘军锋认为,应该通过立法保障公交优先,包括保障公交场站用地。在土地开发规划时,不仅要考虑预留公交场地等基础设施的用地,还可将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开发的条件纳入其中。对于开发商建设公益性质的场地和设施,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倪斌鹭建议,还可引入央企,将岛内外停车资源打包经营,建立立体停车库,空出土地资源给公交公司。 建议3 融资形成产业链 陈希梅认为,可用商业来反哺公交场站的建设。用立法的形式保障经营主体的上盖物业开发权或者周边开发权。经营主体取得开发权,可以用土地抵押、发行企业债券、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来融资,形成一系列的产业链。 在收益权的分配方面,政府可以在一定年限内放弃收益权,让社会资本优先受偿,刺激社会资本的加入形成反哺机制。 市民有话说 上期话题《建岛内外枢纽 推进公交换乘》 吴先生:推行换乘还可以用积累旅程数的方式,根据旅程数还可抵扣乘车费。 苏小姐:做好换乘线路,缩短乘车时间,相信更多人会选择换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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