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老旧住宅项目改造 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1、改什么? 据悉,改造提升工作主要包括建筑修缮、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等内容,并分类组织实施。 其中,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包括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楼道修缮、楼道走道照明、防盗门和对讲系统、围墙和大门、停车管理系统、立面整治等项目。 市政设施包括市政供水、市政供气、市政供电、雨污管网、通信线路、环卫设施、道路、消防设施设备、路灯、监控系统等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老旧住宅项目,由各街道统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慢行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 2、怎么“以奖代补”? 关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资金,其资金筹集来源居民自筹资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资金、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 思明区还将引入“以奖代补”机制。也就是,由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市政设施中雨污管网、环卫设施、道路、消防设施设备、路灯、监控系统的改造资金由财政全额投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有线等管线改造按相关规定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资金原则上由财政投入,按原有财政体制执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尽量为项目腾出用地,鼓励居民投工投劳投资。 3、如何长效管理? 推动业主自治,实现“三完善”。思明区要求各街道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完善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实现“三完善”。对于成立业委会或业主自治小组的,由街道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改造后,项目的维护管理应由业主自行负责。各街道要鼓励、指导项目引入物业服务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健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提升成果。 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指导,建立、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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