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微言 海心)离婚之后,男子却因一时冲动,持木棍打砸前妻家。近日,这名冲动的男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海沧法院受到审判。 被告人林某是海沧人,今年46岁,小学文化,无业。案发前,他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离婚后,这对“冤家”仍有纠葛。 去年6月16日23时许,林某因离婚后住房使用纠纷,一时冲动,持木棍冲到前妻位于海沧区的住处打砸。 经鉴定,林某打砸造成的被损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15元。案发后,林某经警方口头传唤,主动到案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前妻的经济损失,取得前妻的谅解。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林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1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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