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海沧天湖城多次高空扔下灭火器 少年竟为好玩而扔

2015-05-21 12:50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海公政)海沧天湖城有人多次从高楼上扔下灭火器。昨天,真相终于查明,扔灭火器的是一名未成年人。

天湖城的灭火器抛扔现象,始于今年1月份。3月18日、3月28日,导报记者连续做了两次报道。截至真相查明前,共有12次灭火器被抛扔,其中几次抛落位置与行人仅差数米,小区居民恐慌情绪蔓延,反应强烈。

为尽早破案,海沧钟山派出所联系街道相关部门,在天湖城各楼道消防栓安装报警器,海沧刑侦大队对小区出入人员进行了深度研判。由于小区监控无覆盖、嫌疑人作案毫无规律等原因,海沧警方耗费了大量警力物力财力仍然难以在短时间内破案。

为此,经过连续蹲守和排查,5月18日,刑侦大队成功锁定该案犯罪嫌疑人,一名未成年少年。真相大白,该少年解释,他出于好玩的心理,才多次将楼道内的灭火器扔下。

高空抛扔灭火器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因该少年未成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海沧警方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在该起案件中,少年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居民的恐慌,更是浪费了大量的警力物力资源,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警方郑重呼吁广大家长朋友,要切实做好小孩的安全教育,切莫因一时好奇造成他人悲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