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首季度人均月入3809元 城镇居民大多花在吃住行

2015-04-24 07:45:41香卉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黄雅颖 许剑寒)今年第一季度已经过去,你的钱包还好吗?导报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了解到,前三个月厦门市民的钱包依然增收,平均每月收入3809元,工资、房产和股票成收入主要来源,消费则主要花在吃住行。

城镇居民大多花在吃住行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厦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9元,平均每月收入3809元,同比增长8.2%。这个水平高于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02.4元。

其中,一季度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39元,比上年增加906元,算下来平均每月收入4079元,增长8.0%。

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8664元,增长6.4%;人均财产净收入1432元,增长0.7%;人均经营净收入1133元,增长19.4%;人均转移净收入1009元,增长23.7%。

赚来的钱都花在哪里了呢?导报记者从数据中看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183元,吃住行依然是消费的最主要领域。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467元,居住消费支出1810元,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295元。

农民月收入增幅高于城镇

相比而言,厦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更快。数据显示,一季度厦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09元,平均每月收入1736元,同比增长9.5%,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1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272元,增长12.6%;人均经营净收入1499元,增长1.3%;人均财产性净收入166元,增长8%;人均转移性净收入272元,增长25%。

农民也依然将主要的收入花在吃住行领域,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627元,居住支出983元,交通及通讯支出539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