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响应"善心善行365"倡议 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义工向上岛游客发放垃圾袋。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彭菲)“厦门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们能够做到!”在鼓浪屿三丘田码头,广西游客覃庆振看到“垃圾不落地”的大展板和宣导文明的“星星狐”后,带着家人在展板上签字承诺“垃圾不落地”。清明假期,厦门南普陀寺与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联合发起的“善心善行365”倡议引来更多回响,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的加入让文明宣导成为“接力赛”。
【现场】
游客一上鼓浪屿,就领到免费垃圾袋
小义工面带笑容,礼貌道谢,还勇敢劝导不配合的游客
覃庆振来自广西,清明和家人到厦门游玩。厦门留给覃庆振不错的印象,环境好、气候好,还和家乡有几分相似。4月4日上午,覃庆振和家人一上鼓浪屿,就看到了身穿红马甲的城市义工,“大叔,这是免费的垃圾袋,垃圾不落地,琴岛更美丽。”覃庆振的老伴笑着说:“谢谢,不过我们已经带了垃圾袋,这个可以给更需要的人。”
“善心善行365”倡导的六件文明小事,被编成顺口溜,“星星狐”带着小义工一起表演。覃庆振一家人不仅驻足,还在展板上签字承诺。覃庆振说:“这个活动很有意义,这么好的风景要靠大家爱护,我们愿意签字承诺,即使离开厦门也遵守。”
小义工杨亦萌和爸爸已经多次参加“善心善行365”的宣导活动。把环保垃圾袋发到游客的手上时,小女孩总是露出笑容,礼貌地道谢,遇到不配合的游客,她也从腼腆退却到勇敢劝导。杨爸爸说:“我们从小就教育孩子要保护环境,也希望城市越来越文明,环境越来越好,所以乐意来做义工。”
小长假首日,鼓浪屿迎来约5.6万人次的市民和游客,其中约4.3万为外地游客。作为厦门的一张旅游名片,鼓浪屿从去年开始推行“垃圾不落地”,目前已经取得一些效果,垃圾分类方案也将制定推广。但大量游客确实给小岛带来压力,在角落丢烟头、丢垃圾的现象一时还难以杜绝。
“星星狐”带领小朋友行点滴之善。
【影响】
多单位响应倡议,文明宣导开始接力
上鼓浪屿前,导游先做好提示,并用情感感染游客
“文明不是光靠政府来做”,在发起“善心善行365”活动时,南普陀寺和城市义工协会的负责人都表达出这样的想法,呼吁更多人的加入。鼓浪屿景区志愿者协会、厦门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厦门导游协会、厦门轮渡公司共同响应倡议,让游客从抵达厦门到登上鼓浪屿,一路都能感受到文明的氛围。
周六的活动只是“接力赛”的开始,厦门春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领部副经理李敏告诉记者:“我被这份倡议感动了。游客一下飞机,见到的就是导游,我们应该率先展现文明的形象,比如在接机的大巴上,在上鼓浪屿前,做好文明旅游的提示。很多导游都是‘新厦门人’,完全可以结合融入城市的经历,用情感来感染游客,请他们爱护厦门。今后,‘善心善行’的倡议将融入我们日常的培训。”
要登上鼓浪屿,必须乘坐渡轮,城市义工轮渡文明旅游服务点在清明假期坚持宣导“善心善行365”,接下来还将把宣导推广到东渡游轮码头和海沧嵩屿码头。轮渡公司也将加入其中,站务员黄礼娜说:“节假日是我们公司最忙碌的时候,接待旅客的同时,文明的引导也很重要,我们会在船上、在码头上通过标语和广播提醒游客。公司希望借此加强与游客的互动,为城市文明出力。”
市旅游局旅游培训中心主任助理彭潘也成了“星星狐”的“粉丝”,“通过‘星星狐’来宣导很活泼,文明是旅游当中很重要的内容,‘善心善行365’倡导的文明过街、文明停车、公共场所不吸烟、垃圾不落地以及爱护公共设施,都是旅游过程中应当做到的。”彭潘表示,每年的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宣导可以融入旅游日的宣传和相关活动中,持续地开展下去。
游客在展板上签字作出文明承诺。
【背景】
行点滴之善 做好6件小事
3月,厦门市南普陀寺、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联合发出“善心善行365”活动倡议书,呼吁市民和游客行点滴之善,从6件文明小事做起。倡议书中写道:“我做到了,就实现了他人的梦想;他人做到了,就实现了我的梦想;大家都做到了,就实现了社会的进步,就是对文明的呼应,对子孙以身作则的教育。”“善心善行365”活动还结合了本土的人气卡通形象“星星狐”进行多种形式的宣导,寓教于乐传递文明。
6件小事
过街请走斑马线;
车辆请勿乱停放;
公共场所不吸烟;
出行垃圾不落地;
公共设施要爱惜;
出门遛狗讲文明。
【相关新闻】
六类不文明游客
将被列入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昨起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据了解,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将影响游客再次旅游、出境、银行信贷等。
《办法》规定,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相关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如果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链接】
福建去年已出台相应惩戒措施
在国家旅游局的《办法》出台前,福建、上海、江苏等地都有所动作。去年7月,福建省旅游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相关方案,提出对做出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曝光,并根据事件的影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责令整改等相应的惩戒措施。(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