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响应"善心善行365"倡议 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游客在展板上签字作出文明承诺。
【背景】
行点滴之善 做好6件小事
3月,厦门市南普陀寺、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联合发出“善心善行365”活动倡议书,呼吁市民和游客行点滴之善,从6件文明小事做起。倡议书中写道:“我做到了,就实现了他人的梦想;他人做到了,就实现了我的梦想;大家都做到了,就实现了社会的进步,就是对文明的呼应,对子孙以身作则的教育。”“善心善行365”活动还结合了本土的人气卡通形象“星星狐”进行多种形式的宣导,寓教于乐传递文明。
6件小事
过街请走斑马线;
车辆请勿乱停放;
公共场所不吸烟;
出行垃圾不落地;
公共设施要爱惜;
出门遛狗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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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不文明游客
将被列入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昨起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据了解,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将影响游客再次旅游、出境、银行信贷等。
《办法》规定,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相关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如果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链接】
福建去年已出台相应惩戒措施
在国家旅游局的《办法》出台前,福建、上海、江苏等地都有所动作。去年7月,福建省旅游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相关方案,提出对做出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曝光,并根据事件的影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责令整改等相应的惩戒措施。(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