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王晗)导报记者获悉,日前,集美区出台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对于集美的老人来说,《办法》是一个福音。《办法》规定六类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将有补助。不过,申请人必须为户籍在集美且连续居住5年以上。 80周岁及以上老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每月补助500元;60周岁及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足缴交养老机构费用者,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元;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人、身体失能者,每月补助1000元;60周岁及以上、二级以上重度残疾老人,每月补助500元;60周岁及以上的失独老人,每月补助1000元;“五老”人员及革命遗孀,每月补助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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