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继集美区之后,思明区昨日也公布了今年外来娃申请就读厦门公民办小学的积分入学办法。和去年相比,今年思明和集美的积分入学至少有四大变化。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其他四个区发生的变化也基本如此。
目前,仅思明和集美公布积分入学办法,其他四个区预计在下周公布。
变化1 家长或不用奔波打印材料
全市启用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基本不必到处奔波打印材料。根据设想,家长只要登录系统,那么,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得分,据说还可以提供清单。
变化2 社保缴交年限有所放宽
积分入学报名的基本条件年限有所放宽。去年申请在思明区上学的基本条件必须最近两年在厦缴交社保,今年允许最近三年累计有两年就行;集美区去年要求必须最近一年在厦务工、社保,今年只要最近两年有在厦暂住天数达一年,最近两年社保累计达一年就符合基本条件。
变化3 购房可“抵”暂住时间
去年购房户如果不符合暂住基本条件(岛内就读必须在厦暂住满两年,岛外就读满一年),就一票否决,今年两个区在购房户的暂住上都比较灵活。
其中,思明区规定,购房户(在思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房屋)如果满足务工、社保和计生基本条件,可以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不过,房屋产权证登记备案时间只适用于基本条件,超过两年的部分不再累计加分。也就是说,如果购房户的暂住证只满一年(最近),但是,房子已经买了三年,那么他可以用购房年限来抵暂住,算是符合基本条件,但他无法用房产来抵基本条件以外的暂住年限得分。换句话说,他无法在70分的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获得暂住的加分。
集美区的规定是,购房户如果暂住年限不够基本条件(在厦暂住满一年),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集美区购买商品房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
变化4 购房落户手续未办可申请入学
两个区今年还规定,对于已经在各自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区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可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解读】
什么人算外来娃?
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跨区(如岛外户口要到岛内就读,但是,但不包括思明、湖里的相互跨区),统称“外来娃”。
什么叫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指的是外来娃申请在厦就读公民办一年级,按照其父或母在厦暂住、务工、社保的年限,住房、计生情况计算积分,再按照积分高低和填报志愿,将孩子派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在哪里申请?
在暂住地或者房产地。报名时在哪个区暂住,就可以在那个区报名,在厦门其他区暂住的年限也可计入。
如何计算积分?
外来娃首先要满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年龄条件;其次,申请在岛内上学,要满足最近两年在厦务工、社保、暂住,申请在岛外上学,则要满足一年在厦务工、社保、暂住,此外,均要符合计生(如超生,必须受过处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再根据在厦务工、社保、暂住年限(扣除基本条件的年限),住房和计生情况来计算得分。
申请时,只能以一方来申请积分。换句话说,不能暂住用父亲的,社保用母亲的,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同时在厦暂住、务工和社保,可以一方为主申请方,另一方作为附加分来计算附加分。积分满分110分,各项积分计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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