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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副部长黄鹤麟:打造全国文明城市的典范

2015-03-01 08:26:23易福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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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易福进)昨晚,晨报记者连线采访了正在北京的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鹤麟。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今天(2月28日)下午在北京召开,裴金佳市长代表厦门参加这个表彰大会。”黄鹤麟透露,中央文明委文件中直接写明“继续保留厦门市等50个城市(区)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荣誉称号”。以厦门作为标杆,这再次说明中央文明委对厦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再次确认了厦门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国的旗帜地位。

谈及此次成功实现“四连冠”,黄鹤麟深感“尤其来之不易”,处于大发展中的厦门,也面临着许多新常态。如人口的增长、车辆的快速增长、城市越来越拥堵、创建难度越来越大。“正是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理念的带动下,进一步调动了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得到了更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也让他们更多主动融入、自觉参与、形成合力,实现了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黄鹤麟说。

站在新的起点上,黄鹤麟已经开始琢磨着:“四连冠”后,文明厦门如何有质的突破和飞跃?

“下一步,厦门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融入正在推进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中去,融入到美丽厦门的共同缔造中。”黄鹤麟说,厦门要用共同缔造理念,发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不断巩固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同时,黄鹤麟也有了一个新的思考,即厦门要力争打造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典范城市,这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厦门要力争建设成为国内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

“厦门的公交让座、礼遇环卫工等市民文明行为,已成为全国的榜样。生活在美丽厦门的市民,要争当文明市民,展示文明形象。” 黄鹤麟说,市委文明办将进一步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倡导更多文明单位、志愿者、市民,自觉抵触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形成爱管不文明行为“闲事”的氛围,看到随地扔垃圾、随地吐痰、横穿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有更多的人能大胆站出来去制止、去纠正,让文明行为、文明意识散发在文明厦门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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