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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空抛物频发伤人伤财 律师建议设置将控股严管严控

2014-12-06 09: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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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高空抛物怎么管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对于频频发生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事件,光靠司法救济是不够的。因此,也应加强社会管理减少高空抛物。

如何管理,不妨看看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怎么做的。

新加坡:高空抛物,坐牢罚款

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掷物行为予以明确法律认定,只要对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约束和管制。新加坡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新加坡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香港:昼夜监视,追究刑责

黄健雄还介绍说,香港专门组成了侦查高空抛物特别队,他们购买先进的数码设备,不分昼夜监视高楼,看哪个位置掉东西了,然后拍摄下来报警。

香港的法制是比较严格的,就算高空抛物没有伤到人也要予以刑事处罚。根据相关规定,高空抛物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美国:“不够注意”,就要受罚

美国法律明文规定,没尽到“注意义务”就要受罚。如果无法认定责任人,美国的方式或许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因补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付出的赔偿费用,侵权责任赔偿仅占7.9%。个人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占36.5%,社会保险提供的补偿占18.1%,再加上其他诸如劳工损害、社会公共福利等的补偿,整个社会保障体制共承担了50.6%。

律师建议

设置监控严管严控

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徐长青律师:全社会应加强有关高空抛(坠)物危害的宣传教育,应认识到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同时,物业公司应尽职尽责,积极预防和严格控制,包括设置必要安防监控,并在业主抛掷或违法装修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视角,重视和积极介入小区内的抛(坠)物伤害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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