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国际会议厅举行,会期两天半。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审议《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三审); 2.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三审);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厦门城市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办案质量管理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10.人事事项; 11.书面报告: ①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②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③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2014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④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⑤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⑥市中级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4年10月27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10月22日 |
相关阅读:
- [ 10-22]厦门市人大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路
- [ 10-17]市人大代表视察重点市政工程
- [ 10-17]市人大到我县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 [ 10-14]福州市四套班子领导赴所挂钩联系的县(市)区开展集中大接访活动
- [ 10-13]厦门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对妇女权益保障献计献策
- [ 10-12]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 [ 10-03]福建省人大专题研讨会在莆田召开 徐谦讲话
- [ 10-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