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述 机构整合期待1+1>2 晨报记者 易福进 此次机构改革,政府部门之所以一口气减少了6个,主要归功于“整合”。 如,厦门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后,变为“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外办、市侨办整合成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为此,当“1+1”整合后,新的机构如果还是“两个单位,各干各的”,那说明整合并不算真正成功。为此,厦门市委书记也提出要求,机构整合就要做到1+1>2。 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在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并不容乐观的背景下,之前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监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容易造成职责交叉重复。有成绩,大家可能都愿来认领;有问题时,又可能相互推卸责任。 而组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对食品安全,可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效能。 因此,当好几个部门整合在一起办公,如何融合到位,如何优化程序、流程再造进而真正实现“合体”,也在考验着这场机构改革。 机构为什么要改革? 据悉,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厦门市实际出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同时考虑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改革的重点主要是: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药与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外事与侨务、涉农以及教育管理等机构,组建金融工作机构,进一步调整理顺部门职责分工。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逐步深化的过程。 经过这些年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界仍不够清楚,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无限政府责任”。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经济社会事务中扮演不同角色,发挥不同作用,承担不同责任,只有每个角色都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社会才能良好运转。 职能是机构设立的依据,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如果职能不转变,单纯地对机构分分合合,效果是有限的。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将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区政府之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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