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定于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国际会议厅举行,会期三天。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一审); 2、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草案)》(二审); 3、审议《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4、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草案)》(二审);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8、听取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9、专题询问:关于厦门查处违法建设情况; 10、人事事项; 11、书面报告: ①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②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4年8月25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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