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虽说河豚肉鲜美,但其脏器组织中含毒多,若处理不当被人食用,易致人死亡。本月4日,省食药监局发出特别警示称,我省禁止河豚鱼进入流通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福建也没有正规的河豚宰杀和烹饪厨师,切勿随意食用豚肉。 河豚产于我国沿海等地。专家表示,虽然河豚肉味鲜美,但是它的某些脏器及组织中均含有河豚毒素,0.5毫克便可致人死亡。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虽然理论上,正确处理后河豚可食用。但实际上,河豚在烹饪过程是不可以去毒的,必须在烹饪之前把有毒的部分去除干净。同时一名合格的河豚厨师要接受严格培训,才能掌握宰杀河豚安全处理技术。 但是“目前,福建省还没有正规的宰杀河豚及厨师的培训,也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厨师资格认定及颁证。” 为防止误食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和生命安全,本月4日,省食药监局发出特别警示,提醒广大群众谨防食用河豚鱼,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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