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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审计报告“亮剑”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2014-06-26 11:01:5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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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镌娟)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庄志杰报告了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提请会议审议。

1、日常费用挤占专项经费

在对部分国有企业2011-2012年大宗贸易情况等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国企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或有损失,有7家国企涉及钢材贸易诉讼、纠纷案件28起,涉

有10个部门、单位扩大预算支出范围529.94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中列支福利性费用,招待费、差旅费、人员经费等日常费用挤占专项经费。6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81.84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等实际支出超预算。8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收入957.50万元,主要包括专项经费结余、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2、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优化

部分保障性住房配置滞后,8个小区4539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有29户不符合申请条件仍获得配租或配售资格。

3、国企大宗贸易严重亏损

及金额111433万元,已造成损失7955.37万元,或有损失59918.10万元。

个别国企违规参与贸易融资造成重大损失。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30日,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贸易融资,累计开出银行承兑汇票56.23亿元给51家企业。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该经贸公司届时必须无条件垫资兑付。截至2013年9月30日,上述贸易融资合同已到期企业未付款金额合计2.89亿元,该经贸公司已垫付资金1.79亿元,其中替某有限公司垫付的2233.63万元已无法收回,造成重大损失。

4、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不足一半

2013年全市应收垃圾处理费12445万元,但征收率约46%。一家私营保洁公司,在代征垃圾处理费过程中,违规使用非专用票据、截留垃圾处理费,仅2013年一个年度就涉及金额887万余元。

5、交通设施多头管理“婆婆”多

厦门道路交通设施除交通信号灯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外,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等设施的管护责任单位有21家,道路交通设施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清、工作推诿,部分道路交通设施处于无人管护状态。部分隧道由于没有安排专项维护资金,导致隧道许多安全设施无法更新或改造,火灾报警系统老旧无法正常使用。

6、产业扶持资金如“撒胡椒面”

动漫产业扶持政策效果不佳、扶持资金投向分散,未能发挥集约效应。审计抽查的13家获取人才培训补贴的人员离职率高达70%。2010年至2013年,动漫产业扶持资金投向151家企业,其中55家获得扶持资金不足1万元,占36%。

数字>>

13.5%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313.37亿元,比上年增长9.6%;市本级财政支出共计320.30亿元,比上年增长7.4%。政府债务风险较低,管理制度日臻完善。财政资金积极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海洋新兴产业、电子信息、平板光电等支柱产业,重点保障城市建设、农村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3.5%。

整改>>

追责

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

针对本次审计披露的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的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民生保障、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违规操作给国有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提高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覆盖率,全面掌握收入来源,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收支两条线”的严格落实。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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