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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所小学超标多收学费787500元

2014-06-10 07:25  骆余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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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物价局的文件上收费标准写的是900元,但学校公布的公示牌却写1400元。近日,同安区两所民办学校因违规收费被厦门物价部门查处,吃了罚单。

“这两所学校主要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那上学。”同安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两所学校的收费标准有公示,但不是按照物价部门的文件来执行。”该负责人介绍,这两所违规学校位于同安工业区等周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

据了解,这两所小学均于2014年2月至3月期间,以1400元/生·学期的标准向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书本费),存在超出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的行为,超标准多收学费500元/生·学期。

“学校称这些年办学成本一直上涨,多收的钱都纳入办学成本中。”同安区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向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等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期。该负责人透露,学校声称有接送学生,车费的成本一直在增加等,所以多收钱,但按照相关规定,民办学校若给学生提供午餐、接送学生等,若产生费用统一按照代办费另外收钱,不纳入学费当中,而且不得盈利。

由于这两所民办学校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价格法》规定,同安区发改局已责令这两所学校退还多收学费共计787500元,并各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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