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短信没收到 市民投诉信件被退回
【问题】 ●仅向小部分用户发送了公益信息 ●群众投诉信竟然被原封不动退回 【措施】 ●向投诉用户诚恳道歉沟通 ●完善接处机制的管理考核 ●改进承担的公益信息工作 厦门日报讯 5月10日是我市的防空警报试鸣日,江先生往年在此时都会收到移动公司的提示短信。今年防空警报拉响前后,江先生一直没有收到提示短信,他认为移动公司应当给出合理解释,便投书移动公司反映,不料几天后投诉信被原件退还。传递公益信息是作为国企的移动公司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为什么市民未收到信息?认真接处群众反映是公共服务单位改进服务的重要途径,移动公司为什么拒收市民投诉信?市民评代表就此深入进行调查。 市民评代表 黄永平 本报记者 王骏 漫画/黄嵘 反映 没收到防空警报提醒,写信反映却被无故退回 “5月10日下午3点开始,我几次听到防空警报鸣响,却没有收到提醒短信。”江先生说,以往防空演练,他都会收到短信通知。他感到很奇怪,于是询问他人,但别人也都说没有收到短信。第二天,江先生便写信寄给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过后他的信被退了回来。在未拆封的信上还贴有一张改退批条——“欠写收件人姓名,单位收发室退回”。 江先生深感不解:他通过信件方式向移动公司反映情况,收件人当然是“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为什么会被以“欠写收件人姓名”为由退回呢? 市民评代表从市民防局了解到,该局在4月15日召开的相关部门会议上,就已将《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演练工作的函》交给了参加会议的福建移动厦门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过后,该局又函寄了公函。通知在5月10日下午3时至3时23分将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紧急疏散演练,为扩大警报试鸣效果,要求移动公司在警报试鸣时向手机用户同步传送试鸣信息。市民防局在函中还明确了信息分三次传送的具体时段,要求显示“厦门市民防局提醒市民:现在鸣放(解除)警报信号”的内容,并附送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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