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医保新政下月起施行 参保居民最高可报销31万

xm.fjsen.com 2012-06-20 06:57  龚冉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制图:  黄劲超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龚冉)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实现岛内外一体化。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医保新政策的六大亮点。

新闻热词:厦门 医保新政

《意见》围绕城乡一体化的主题,调高了居民医保制度的筹资标准,全面提高了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了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其涉及范围之广、调整幅度之大,前所未有。

经测算,新政策能在一个年度内减轻参保人员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切实让全体参保人员从这次政策调整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它的出台,意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中强调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的均等化,逐步缩小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待遇差距,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从而让广大市民在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建设中享受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成果,“活得幸福而有尊严”。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