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发出63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来源:集美报 | 作者:林志杰 集法宣 | 时间:2022-04-26

及时修复信用评价 正向激励“守信者”

集美法院发出63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为营造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初,集美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为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及时修复信用评价,鼓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记者了解到,截至4月15日,集美法院共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63份,实现153万余元款项执行到位,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小王是集美辖区某公司员工,因被拖欠工资,向集美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3.8万元。案件经法院调解结案,公司承诺分期支付,但该公司未履约。

本月初,小王向集美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集美法院执行局通过自动履行义务告知程序,向该公司发送了《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的沟通、劝导,该公司主动支付了3.8万元工资欠款。在结案后,集美法院第一时间向该公司负责人发送《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及时屏蔽执行案件信息,赢得了当事人认可。

集美辖区某工程公司向某科技公司购买机械设备,设备交付后却欠付货款,科技公司提起诉讼,经集美法院纠纷调解后结案。但该工程公司未按调解协议约定付款,科技公司遂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工程公司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其消极履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并就自动履行对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行释法析理。最终该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共计13万余元,案件于近日顺利执结。(记者 林志杰 通讯员 集法宣  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