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保护擦亮烫金名片 让鼓浪屿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崔晓旭 曾宇姗 | 时间:2020-07-13

法治化保护 擦亮烫金名片 让鼓浪屿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东南网7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曾宇姗/文 常海军/图 通讯员 夏思萱 蔡松荣) 鼓浪屿申遗成功,让世界聚焦厦门。如何守护住这份独特的世界文化遗产,并让它“活起来、传下去”,成为历史交给厦门的一道重要课题。

三年来,思明区委区政府和鼓浪屿管委会学习借鉴世界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按照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文化社区+文化景区”的定位,着力推进保护管理体系的建设,推进鼓浪屿的发展。

体制改革

破解“二元体制”

2014年8月的一则有关鼓浪屿“换帅”的消息,格外引人关注——鼓浪屿的新任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思明区委书记兼任。

“这则人事变动,让我们看到了根治鼓浪屿‘二元体制’上的决心。”一位老鼓浪屿人直言。

“二元体制”要从17年前说起,2003年10月18日,悬挂了半个世纪的鼓浪屿区人民政府牌匾被摘下,同时一个新的机构诞生——鼓浪屿管委会。自此,“二元体制”出现——一个“婆家”是鼓浪屿管委会,主要负责全岛文化遗产的保护协调;一个“婆家”是思明区政府及其下辖的鼓浪屿街道办,负责环境卫生、街道社区等。

2009年动车开通后,鼓浪屿旅游格局日益改变,弹丸小岛,两个“婆家”,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弊端日益凸显。此后,二元管理体制始终困扰着这个小岛。

2014年8月起,由思明区“一把手”兼任鼓浪屿“一把手”,鼓浪屿逐步回归思明这个大家庭,增进鼓浪屿管委会与思明区、驻岛单位、岛上群众的合力,切实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进鼓浪屿的发展。

与此同时,积极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地的管理体制改革,2019年11月正式下发《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创新综合执法形式,推进执法力量的有机整合,提升行政监管力度,破解鼓浪屿多头执法、执法不到位等管理难题,进一步提升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地依法治理水平。

依法治理

健全长效机制

其实,对鼓浪屿的保护,厦门一直不遗余力,探索一项项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

2000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为加强对鼓浪屿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历史建筑文化遗产,提供了法治保障。2008年正式启动鼓浪屿申报“世遗”后,厦门举全市之力推进鼓浪屿申遗工作。2012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遗产保护、申遗成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申遗成功后,厦门更是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将鼓浪屿“世遗”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周年,《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再度为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同时,鼓浪屿以管理机构、法规体系为基础,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处置、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让监管执法更加有力。

此外,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鼓浪屿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地)综合管理的通告》,全岛掀起打击“黄牛”“野导”、占道经营等行为的风暴潮。推进《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鼓浪屿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导则》等修编工作,树立“科学保护”与“有效利用”的专业规范,在建设规划、建设修缮等方面制订严格的行政审批流程,切实强化行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