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年内将推实施细则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厦门将于年内推出《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细则。昨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叶细致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办法》亮点及下阶段工作重点。 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是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有了法规,如何抓好落实至关重要。近期,要做好《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现阶段正在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各项目保护工作的紧迫性,有节奏、有计划地制定具体的保护细则。”叶细致告诉记者,实施细则的制定,不能仅停留在保护上,还要关注闽南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他说:“以珠光青瓷为例,这项传统技艺其实一度失传,但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如今不仅找回了失传的技艺,还恢复了一定的量产,技艺也更精良,具有很好的前景。未来,我们还希望将位于同安的珠光青瓷古窑址、古渡口,打造成旅游景点。同时,恢复业态,培育青创基地,加强产学研一体化的联系,促进政府、社会和企业的联合,实现珠光青瓷走进生活,走向国际。” 除了年内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市文旅局近期也在组织闽南文化专家研究制定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将于明年6月1日《办法》实施一周年时正式推出。据悉,《办法》首次提出实施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下设闽南话;闽南传统音乐、戏剧、曲艺;闽南传统美术、书法;闽南传统医药;闽南民俗;闽南传统体育、游艺;闽南饮食等12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