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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树木修剪应依据规范 剪去的树冠幅度不宜超25% 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当树木生长影响交通安全以及居民采光、通风或者居住安全的,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剪,修剪树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市市政园林局绿化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已经出台了《树木修剪技术规范》,详细提到了修剪原则、修剪依据、修剪频率、修剪强度等。物业在日常修剪树木把握不准时,可以向所在地的市政园林部门申请协助。 记者查阅今年1月实施的《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发现,“修剪原则”中提到“应根据树木生长情况适时适度修剪”。此外在“修剪强度”中,剪去树冠的幅度超过原树冠的25%就属于重度修剪,而日常养护修剪,“每次修剪所剪去的树冠幅度不宜超过原树冠的25%,且修剪后应维持树冠的平衡和自然形态(特殊要求除外)”。 针对建发花园修剪树木一事,记者采访思明区城管局梧村中队。该中队表示,将请园林部门对该行为是否违反相关修剪标准进行认定,若认定违反相关标准进行修剪,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专家说法 树木过度修剪影响生态效益 市绿化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丁印龙在看过记者提供的现场图片后表示,树木不宜做过度修剪,这样会使树木的生态效益大打折扣,也会对其新陈代谢产生一定影响。把树木修剪得光秃秃的,同样不符合厦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形象。他提醒,在树木过度修剪后,要及时对切口进行处理,避免树木受到病菌感染。此外,要加强水肥管理,促进其尽快发叶,形成树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