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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值实行百分制 公示后颁发星级铭牌 据介绍,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可根据星级标准和评分标准,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申报参评的星级。首次申报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的项目,考评分值实行百分制,其中专家评分占70%,街(镇)评分占30%。经初评达到一星级至三星级的物业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街(镇)报区物业主管部门予以评定。经初评达到四星级、五星级的,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报市物业主管部门予以评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星级评定铭牌。星级评定铭牌应当置于物业项目醒目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悬挂张贴位置。 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 优先推荐各类评优评先 据介绍,管理办法要求星级评定工作遵循分级核准、动态管理、公正透明、质价相符的原则,鼓励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按照星级服务标准及星级评定结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比照星级评定标准调整项目物业服务费。 管理办法明确,对评定等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由村(居)民委员会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对评定等级为一星级及物业服务不达标的,将增加日常监督频次,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对连续两次年度星级评定为一星级及不达标的,区物业主管部门可向物业服务委托方发提醒函,建议重新选聘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