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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3 联合惩治 违法经营者纳入失信范围 在以往的执法中,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者的人员信息很难掌握。今后,有关部门将形成合力,通过联合惩戒,对违法经营者实施处罚,并联合市委文明办、市信用办将经营者信息推送到“厦门市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纳入失信范围。 例如,市委文明办将在“厦门市社会文明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流动摊贩处罚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与文明创建等考评挂钩。 市信用办将配合做好违法经营流动摊贩失信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的查询、依法公示公开等工作,并纳入“白鹭分”计分模型。 整治工作展开后,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将加大考评力度,对照整治任务,区分岛内和岛外,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督察考评,考评成绩纳入绩效,及时通报各区各街道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手段4 严格管理 摊规点需做好“门前三包” 今后,“门前三包”不仅是沿街固定店面商家门前的“三包”,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将与“门前三包”工作相结合,要与所有“摊规点”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各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扩大适用范围,将城市广场、公园等场所纳入重点区域。 同时,各街道办在前期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要完成与辖区内所有物业管理区域相关责任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书和“门前三包”管理承诺书的签订任务。若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但要追究摊贩的责任,也要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