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未到期超市遭强行断电 双方各执一词

来源:东南网 | 作者:林毅彬 朱黄 陈巧思 | 时间:2018-05-24

超市:因停电损失已超27万元

开这么大超市,连租金、电费都交不起吗?来买菜的居民们一肚子疑问。“我们的确迟交了房租,但是没有欠一分钱,更没有达到合同上根本违约的条款。”人和旺百货负责人说。

据人和旺百货的经理许权介绍,早在上周日,人和旺百货的供电就被商场强制切断,“当天上午10点被停电,我们和供应商不断抗议,到当天下午3点才恢复”。一段视频显示:当天,为了阻止商场保安停电,许权和多名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

前天上午11点半,人和旺百货再次被停电。这次停电至今没有恢复供电。停电后,超市里堆积如山的生鲜和冻品,暴露在夏日的高温里,逐渐变质。昨天下午,导报记者来到超市现场,整个生鲜柜台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酸馊味。“我们在地下一层,白天温度高,还不通风。”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止,因为停电而损失的生鲜、冻品,价值已超过27万元。”

“这家店,目前平均每天服务的人流量在4200—4500人次之间,节假日能突破5000人次。”据人和旺的统计数据显示,生鲜、果蔬和冻品的销售占到了华永天地分店日营业额的41%。

人和旺2015年进驻华永天地商场,双方合同租赁期限至2027年。商场为什么提前提出解约呢?人和旺董事长喻旺标向导报记者出示了一段录音,表明早在3月份,出租方就劝他和平退出合同,并愿意给他补贴,被他拒绝。“我们这个行业里没有秘密,同行之间传闻华永天地之前有和其他品牌超市洽谈过,据说对方报的租金更高,但是至今还没有签约。”

商场:对方违反合同,我们要解约

双方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约定:“乙方(人和旺)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的……经甲方(华永天地商场)正式出函件催收后,乙方逾期单次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商场认为,喻旺标已违约逾期33个工作日才交租。

喻旺标则认为没有收到正式催告函,够不成解约条件。“我爱人癌症病重,在第一医院住院。当时处于第六期化疗期间,没有收到催告函,我身心俱疲,疏忽了交租期限的事情。”喻旺标说,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都是没有问题的。

前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华永天地商场出租管理方——永欣泰公司的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喻旺标和永欣泰公司负责人再次坐下协商。

永欣泰公司监事杨惠丽对喻旺标说,“你们这是违反合约,要付300万元违约金。我们已经协商过8次,算上这次,第9次了”。喻旺标提出,“我们逾期交付租金并没有达到你们要解约的严重程度,我们也没有想过要撤场。你们不就是想赶我们走,再租给某公司”。

杨惠丽说,“按照合同,应该在3月18日以前交租金,你们延迟交租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30个工作日,我们在3月9日也发了催告函”。

喻旺标回应,“那是提醒我们交租的告知书,我们没有收到正式的催告函,即使有疏忽迟延了几天,也不至于解约”。杨惠丽认为,“这就是催告函,我们在你们商场电梯口、过道都有贴告知单,只不过被你们撕掉了。来送货的司机,我们也有发给他们”。

永欣泰公司另一位郑姓负责人表示,“你们延期交租,合同解除的条件就触发了”。杨惠丽表态,“该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负,这让法院去判。我们甲方斩钉截铁要解约,现在要谈的是解约后的事情”。

喻旺标不满地说,“并不是这样,我们5月3日上午已将租金汇至你们账上,此前每一期房租都有交,逾期达不到要解约那么严重,这样是要逼我走。”双方再次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