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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发布涉直播电商纠纷审判成果 护航新业态发展

2026-11-06 16:22:26  作者: 柳绿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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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6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11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召开“规范直播新业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闻通报会,系统总结宣传厦门两级法院涉直播电商纠纷审判工作,展示法院护航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果。

会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桦通报2023年以来厦门两级法院涉直播电商服务类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自2023年起,厦门两级法院共受理直播电商服务类合同纠纷456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三年年均增幅达16.81%。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家与服务商、MCN机构与签约主播、各层级代理商之间。

其中,商家与服务商服务合同纠纷占比约56%,多发生于网店代运营、品牌营销推广场景,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履约完整性、经营行为规范性;MCN机构与签约主播经纪合同纠纷占比约23%,争议多围绕违约认定、违约金调整、格式条款效力;代理商合作纠纷占比约15%,争议重点为合同主体认定、损失分摊。除此之外,平台处罚引发的商家与平台纠纷、网购退货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占有一定比例。

直播电商是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开拓市场的重要载体,相关纠纷属于行业成长阶段的阶段性问题。厦门两级法院立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落实民营经济促进相关法规,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8条司法举措,多措并举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厦门两级法院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行业发展实践,持续探索直播经济、数字消费等新兴领域裁判规则,加强对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的司法保护,促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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