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要求 “抬板式”住宅这样建
| 2026-11-06 09:58:20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抬板式”住宅怎么建?厦门出台新要求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响应“好房子”建设,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印发《“抬板式”住宅项目规划管理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明确抬板平台以下可设置停车、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民生设施。 什么是“抬板式”住宅? 根据《要求》,“抬板式”住宅是指在抬板平台上建设建筑主体,以抬板平台(含覆土)的面层作为室外地坪及公共活动空间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住宅位于抬板平台面层以上,与平台面层连接,抬板平台结构层高不应大于6米。 通俗来说,传统小区是“嵌”在地里的,一楼就贴着地面,绿化、停车、入户全挤在同一平面上。而“抬板式”住宅,是把整个小区“架”到空中——底下先用钢筋混凝土托起一块巨大的“水泥托盘”,住宅楼全部建在这块板上,犹如将整个小区放到了一个“空中浮岛”上。 可以建什么? 在厦门,这样的新型社区要怎么建?抬板上部及下部空间可以建什么?《要求》明确,抬板平台以下可设置停车、公共开放空间、公共使用功能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商业服务及公共服务设施,涵盖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抬板内除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外,停车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余功能用房均需按有关规定计容,计容部分用房的建筑规模在规划条件中应予以明确。抬板平台上除消防、救援、装卸、应急保障等特殊车辆临时停放外,不得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具体规定有哪些? 《要求》还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比如,抬板平台宜集中设置,不得侵占规划条件要求退让的公共开放空间;抬板平台的防护栏杆宜采用透空式设计;通往抬板平台上的机动车坡道,不得沿城市主干道设置;“抬板式”住宅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采用适老化措施,确保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等。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