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年度法治答卷 厦门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成效显著
| 2026-11-02 19:23:19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 (厦法宣供图) 东南网11月2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11月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全面复盘制度落地一周年司法审判、事务管理、府院联动、风险防控等工作成效,系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持续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重生,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次发布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部署要求,全面展示厦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成效、改革亮点与创新举措。会上,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并就社会关切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精准审慎审判 构建规范化司法运行体系 发布会上,市中院通报条例实施一年来审判工作总体情况。一年来,厦门坚持循序渐进、审慎稳妥原则,聚焦生产经营负债自然人主体,严把受理关口、规范办案流程,做到依法受理、精准审查、审慎处置。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18件,涉债总额约21.4亿元。经过严格审查、公开听证、分层甄别,57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13件裁定进入破产程序,4件债务人已依法宣告破产并进入考察期,既有效纾解真实经营困境,也坚决防范滥用制度、恶意逃债行为。 在制度建设方面,厦门中院出台105条个人破产审理工作指引,配套176类标准化文书,搭建全流程办案规范体系;自主研发智能办案系统,以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同时,严格落实全面审查、公开听证、信息公示、诚信承诺、终身追责等机制,筑牢破产欺诈风险防线。 依托全市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厦门建立25家单位参与的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会商研讨,累计召开联席例会18次、研讨实务难题100余项,形成“司法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相关工作获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肯定,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司法实践成效凸显。 创新行政管护 打造司法行政分权厦门模式 市司法局在会上介绍全市个人破产事务管理年度成效。作为全国率先探索司法、行政分权运行的城市,厦门高效完成机构搭建、平台建设、制度配套、监管体系构建全链条工作。 全市增设破产事务管理处,设立海丝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上线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宣传、信息公示、线上咨询一体化服务。依托完善的前置辅导机制,全年累计受理咨询3792人次,开展专业面谈辅导214人次,出具辅导报告139份,稳步推进债务清理程序落地运行。 同时,厦门联合49家单位出台个人破产信用修复方案,建立信用修复同步机制,帮助诚信债务人重塑信用、重返市场。通过建立管理人名册、推行常态化监管、组建专业委员会等举措,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监管体系,有效规范个人破产事务运行秩序。 直面社会热点 权威回应公众关切 发布会问答环节聚焦群众、企业最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如何严防假破产、真逃债”“债务人考察期监督管理”“前置咨询辅导如何运行”等热点,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审查标准、监管机制、惩戒举措与服务流程,明确厦门坚持保护诚信、严惩失信、鼓励重生、严防逃废债的鲜明导向。 一年来,厦门通过司法、行政双向发力,实现个人破产制度平稳落地、有序运行,补齐了自然人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制度短板,有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提供宝贵基层经验。 下一步,市中院、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府院协同共治,不断完善审判规则、行政管护、信用修复、风险防控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慎规范推进个人破产工作,持续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助力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