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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雨棚砸坏车,该找谁赔?厦门法院以案说法

2026-10-22 16:54:35  作者: 夏民一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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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狂风刮过,楼顶雨棚轰然坠落,好好的车辆惨遭“风”来横祸,损失该找谁赔?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的张女士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某楼栋的通道处。该区域并未规划停车位,虽然墙壁上张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标识,但现场已有其他车辆在此停放。

当日,集美区刮起了大风,楼栋顶层搭建的雨棚被狂风吹落,砸在张女士停放的车辆上,车辆前风挡玻璃、后盖多处受损。张女士当即报警,但民警到场后,未能直接锁定造成雨棚坠落的实际侵权人。

为修复受损车辆,张女士支出维修费共计26700元。但维权之路并不顺利,各方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张女士诉至法院,希望讨回损失。

经厦门法院审判,酌定各方责任比例:某贸易公司承80%责任,某物业公司对某贸易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承担10%的补充责任,张女士自行承担20%责任。

其中,某贸易公司是案涉楼顶的管理人、使用人,对楼顶设施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其未对雨棚尽到妥善、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对于雨棚坠落造成张女士车辆受损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主张实际侵权人为李某某,但无法举证证明,法院不予采纳。若确有其他责任主体,某贸易公司可另行追偿。

某物业公司作为案涉楼栋的物业服务人,一方面没有及时排查、处置楼顶违规搭建的雨棚,消除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面对消防通道违规停车现象,没有落实管理劝导职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须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某贸易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停车通道墙壁醒目位置已经张贴禁止停车的告示,张女士明知该位置属于禁止停放的消防通道,仍心存侥幸将车辆停放于此,自身也存在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对此,法院提醒,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务必要做好楼顶、露台区域安全排查,花盆、雨棚、钢架等搁置搭建物,在大风天气极易坠落、伤人损物,一旦发生坠物损害,若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其内部关系不能对抗受害者的权利主张。

同时,物业服务人要做实日常巡检,紧盯高空坠物风险点,及时清理处置楼顶违规堆放、搭建物;加强消防通道巡查管控,不能警示牌一贴了之。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勿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违规停车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夏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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