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巧解三方困局 厦门中院一案收获两面锦旗
| 2026-09-22 17:18:0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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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当事人吴某甲来到厦门中院执行局,分别向执行实施法官、异议裁决法官送上锦旗,用一声诚挚感谢,为这场多方僵持的复杂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该案通过执裁协同、柔性调解,一次性化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重病案外人三方难题,生动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案情回顾 海沧一家企业因经营需要,向谢某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利息,企业副总经理吴某甲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企业经营恶化、无力还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企业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吴某甲需要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执行中,法院依法拍卖吴某甲名下一套楼中楼房产,累计清偿530余万元。因债务历时十余年,按照“先息后本”的常规清偿顺序,这笔款项仍不足以覆盖全部本息。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查封、拍卖吴某甲名下仅剩的一套住房。就在拍卖即将启动时,吴某甲的弟弟吴某甲乙、弟媳张某提出执行异议,称已和吴某甲互换房产、签订转让合同,因客观原因未过户,请求停止拍卖。 案件陷入三重困境 本案借贷关系清晰,但执行过程中法理、民生、多方利益相互交织,矛盾尖锐: 一是法理与情理冲突。经核查,案外人吴某乙、张某身患重病,吴某乙一度住进ICU,行动不能自理,急需变卖这套房屋换购电梯房,筹措医疗费。如果直接强制拍卖,一旦成交价不理想,将直接断掉二人的医疗资金来源。 二是债务雪球与履行能力失衡。吴某甲并非资金实际使用人,已经主动配合处置一套房产偿债。但长年累积的利息不断滚大,年过花甲的他迫切希望债务止损、修复信用,却无力承担剩余高额债务。 三是各方诉求对立。申请执行人希望足额收回本息;案外人急需卖房筹救命钱;被执行人希望卸下巨额债务包袱,三方诉求难以调和。 执裁协同,柔性调解破局 执行法官与裁决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路,启动执裁协同机制,多次组织各方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平衡多方诉求,拿出两套关键解决方案。 调整清偿顺序,变“先息后本”为“先本后息”。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提出方案,引导申请执行人酌情减免剩余债务。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全部案情后作出让步,同意吴某甲支付约定款项后,不再追究其清偿责任,各方就债务核算方式、金额达成一致。 创新处置方式,变“强制拍卖”为“自行处置+带封过户”。结合案外人希望自行卖房的诉求,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案外人在查封状态下自主出售房产,争取更高售价,最大化保障各方权益。 最终,吴某乙、张某成功置换房屋,“以大换小”,卖房所得款项既解决医疗开支,也帮吴某甲结清债务。吴某甲成功卸下巨额债务,实现债务止损与信用修复,三方难题一次性化解。 办案感悟 两面锦旗、一声感谢,是群众对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肯定。本案依托执裁协同,在异议审查阶段同步开展调解,调整本息清偿规则,避免程序空转。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重病当事人的生存就医需求,让强制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同时,通过“带封过户”等柔性执行举措,鼓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修复信用,树立守信正向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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