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市新开放上万个 错时共享停车泊位
| 2026-09-04 09:33:33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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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开放上万个 错时共享停车泊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挖掘停车资源,周末、夜间等时段向周边居民开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吕嘉捷)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部门了解到,厦门近期陆续新开放了一万多个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涉及全市6个区,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据介绍,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挖掘既有专用停车资源,将空闲车位定向错时共享给周边居住小区等有固定停车需求的车主使用。通过错时共享,充分利用周末、夜间等特定时段空闲的车位,更好地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开放对象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其中,市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共推动市属单位118个停车场开放共享停车泊位7841个,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会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房产大厦)等;思明区开放8个停车场362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思明小学地下停车库、鹭江街道等;湖里区开放6个停车场306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湖里区湖里街道办事处等;集美区开放4个停车场183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集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灌口中队、集美区实验小学等;海沧区开放4个停车场140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等;同安区开放7个停车场705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翔安区开放7个停车场1262个共享停车泊位,包括翔安区人民政府、翔安投资大厦、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等。 交警部门提醒,社会车辆须严格按照开放时段进出停放,超时滞留、长期占位的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劝离、拖移,并纳入失信停放登记管理。车辆进场后须低速慢行、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碾压绿化带,不占用专用车位、无障碍车位。所有停放车辆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与调度,遵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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