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域外法查明共同规则》本月起施行
| 2026-09-02 09:55:36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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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可辅助法律检索 不得替代专家判断 《海丝域外法查明共同规则》本月起施行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在跨境交易、涉外纠纷中,外国法律“怎么查、按什么标准查”,今后有了更明确的规则。记者近日获悉,由厦门市海丝域外法查明中心牵头起草的《海丝域外法查明共同规则》(以下简称《共同规则》)9月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由法律查明机构牵头起草、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适用的跨法域法律查明国际性共同规则。 域外法律查明,是法院审理涉外案件、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以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并购等活动的重要基础。此前,不同法域查明程序、报告标准存在差异,查明成果跨境使用也面临翻译、公证认证等障碍。 此次出台的《共同规则》共五章二十五条,覆盖查明委托、实施、报告交付等全流程,并配套示范条款、委托申请书、服务协议等参考文本。规则实行双向开放适用,不仅可用于中国主体查明外国法律,境外主体查明中国法律同样可以参照使用。 《共同规则》的一项重要创新是首次设置“可执行性审查”条款。对于有境外承认或执行需求的查明报告,应提前列明相关法域对文书语言、翻译资质、公证认证等形式要求,将跨境使用可能遇到的“门槛”前置处理。针对人工智能进入法律服务领域的新趋势,《共同规则》明确,人工智能可辅助法律检索、翻译初稿等工作,但相关结果必须经过查明专家人工审核,人工智能不得替代专家法律判断,涉密信息也不得输入未经安全评估的公共人工智能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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