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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宣判一起“劳务碰瓷”恶势力犯罪案 6人获刑

2026-08-31 23:00:46  作者: 柳绿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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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新型涉恶违法犯罪,8月28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借应聘务工、实施敲诈勒索的“劳务碰瓷”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全力净化建筑行业用工环境。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李甲纠集杨某某等六人,瞄准建筑工地用工需求,通过鱼泡网等网络平台搜集各地招工信息,流窜厦门、漳州、宁德、三明等多地实施违法犯罪。该团伙人员假意应聘务工,事前刻意隐瞒自身饮食禁忌,入职工地后,便以用工方无法提供饮食保障为由拒绝务工。

随后,团伙成员利用人数优势造势起哄、滞留施工现场、扬言闹事施压等软暴力手段,恶意向施工单位强行索要高额路费、误工费等不实费用。短短两个月内,该团伙先后实施4起敲诈勒索行为,累计勒索涉案金额23800元,严重扰乱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秩序。

经查,该六人团伙长期纠集聚集,在工程建设领域多次采用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非作恶、扰乱秩序,已形成结构清晰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中,李甲为团伙纠集者,杨某某、马某为积极参加者,其余三人为一般成员,团伙固定分工、频繁作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海沧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轻重、认罪悔罪态度,依法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对六名被告人判处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处以罚金,同时责令全体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庭审结束后,六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均表示不上诉。

法官借此案提醒,合法维权、理性讨薪必须以实际劳动付出为基础,假借应聘名义、恶意制造纠纷、以软暴力敲诈勒索企业的行为,属于典型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提醒各施工用工单位提高防范意识,遇到此类恶意碰瓷、滋扰敲诈行为,务必留存证据、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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