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民生 > 正文

厦门约有70%的家庭使用管道天然气

2026-08-31 09:06:53  作者: 吴海奎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约有70%的家庭使用管道天然气

从煤炭到天然气 鹭岛万家烟火气更便捷更环保

厦门全市管道燃气用户已达90万户。图为厦门管道天然气供气设施。

管道燃气通入千家万户,大大方便了居民生活。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刘博彦)夜幕降临,家住厦禾路的洪阿姨走进厨房,旋转灶具上的点火按钮,随着噗嗤一声,蓝色火焰瞬间燃起,炒菜、煮汤……一会儿功夫,就为全家人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晚餐。

“我家厨房最早是烧柴火,后来烧煤炭、瓶装液化气,再到现在用上管道天然气,拧开阀门就能生火做饭,生活越来越便利!”洪阿姨说。

万家烟火气,百年市政情。洪阿姨家用燃料的变迁,正是许许多多厦门居民家庭的真实写照。记者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随着城市燃气管网触角不断延伸,截至目前,厦门全市管道燃气用户已达90万户,千家万户“烟火气”变得愈加安全、环保、便捷。

1949年前 家用燃料以木柴为主

据记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厦门岛燃料以木柴为主,因岛上林木稀少,绝大部分靠漳州各县及同安等地船运而来;其次是木炭、草和少量来自汕头的煤饼。许多居民只能以树叶、枯树枝和海上漂来的碎木片、干草、树木等为燃料……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鹰厦铁路通车以后,厦门岛开始从陆路运来省内外的煤炭,供应市区工业和居民作燃料。1958年后,市区居民普遍使用煤炭,20世纪70年代供应量达15万吨/年左右。

洪阿姨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她的儿时记忆中,家里的厨房墙壁到处是黑乎乎的,用手一抹,厚厚一层灰。“不管是烧木柴还是烧煤炭,经常被烟尘熏得够呛。”洪阿姨说。

1980年,厦门经济特区设立以后,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剧增,工业迅速崛起,煤炭作为城市的主要燃料,供应量日益增加。

1990年 厦门人首次用上管道煤气

为解决燃煤过程中废气、废渣带来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1983年3月,厦门市政府“决定搞煤气工程”。

煤气工程包括管道煤气和瓶装液化气供应两部分。1983年4月,厦门市煤气工程筹建小组成立,同年9月组建厦门市煤气公司筹建处,制定了煤气和液化气同步发展的方案。

瓶装液化气于1984年9月开始试供应,首批用户415户。此后,东渡液化石油气灌瓶站、湖滨南路供应站、石湖山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建成,供气网络日益健全。厦门共有7家瓶装液化气供气企业,从早期的“一气难求”,到后来一个电话,工作人员就送气上门,最高峰时全市瓶装液化气用户有近60万。

管道煤气工程于1983年9月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1990年12月,石湖山煤气厂建成投产,首批水煤气管道气用户为莲花新村、槟榔小区居民。1997年,蔡塘空混气源厂建成,管道中的水煤气开始被置换为液化石油气和空气混合的空混气。

2009年 厦门迈入管道天然气时代

相比于水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具有资源相对丰富、更加安全、环保等优点。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洁燃料的需求也不断加大。让天然气早日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厦门市大力推进的民生工程。

2008年1月,厦门市液化天然气利用工程开工建设;2009年3月和4月,翔安天然气门站和集美天然气门站先后建成通气,由此,厦门迈入管道天然气时代。

2017年,随着海沧天然气门站和同安天然气门站建成投用,中亚天然气正式进入厦门天然气输配系统,厦门至此有了“海陆”双气源保障。

如今,在厦门,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占比约为70%,天然气成为居民家用燃料的绝对主流。

近年来,厦门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瓶装燃气改为管道燃气、为燃气用户加装自闭阀和报警器等,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力保障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