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帮教暖人心 厦门中院开展减刑假释人员实地回访工作
| 2026-08-06 19:27:47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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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6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前往海沧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该院2025‑2026年度裁定减刑、假释人员开展实地回访工作。本次回访选取两名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矫正对象——因见义勇为获得减刑的李某某与假释人员王某某,通过走访座谈、面对面交流,细致掌握二人回归社会之后的工作、生活与思想动态,检验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实际成效,做实做细判后延伸帮教工作。 李某某此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能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主动参与教育学习,全部履行完毕财产性判项。2024年7月17日,李某某途经海沧湾附近海域,发现一名男子落水,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成功将落水者救起。该救人行为经认定构成见义勇为,李某某被授予“海沧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厦门中院审理后认定其舍己救人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 回访中了解到,如今李某某与妻子共同经营店铺,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只要真心悔过,积极向善,法律会给每个人公正的评价。”李某某说道。法官对他改过向善的表现予以肯定,勉励其继续脚踏实地认真生活,以实际行动坚守改过自新的初心。 另一名回访对象王某某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2025年经厦门中院裁定予以假释。座谈现场,王某某向法官如实汇报近期生活状况,感慨道:“曾经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最重要的是现在每天能看到小孙儿的笑,日子虽平淡,心里却踏实。”法官现场开展法治教育,叮嘱其务必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时刻绷紧法律之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守住生活底线。 减刑假释工作,既要守住制度刚性尺度,彰显法律威严,也要传递司法温情,做好教育帮扶。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离不开严管与厚爱双向发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衔接联动机制,做细做实减刑假释“后半篇文章”,通过常态化回访帮教,帮助减刑、假释人员重塑自我、重拾生活信心,在法治守护下平稳走好回归社会之路,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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