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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2026-07-19 11:18:00  作者: 刘艳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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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7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通知,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深刻汲取泉州晋江市陈埭镇辉腾鞋业厂房“7·9”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压紧压实消防安全各方责任,切实筑牢全市消防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要通过边排查边整治、边调度边督导,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火灾隐患,并在此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重点开展“5+4+2”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其中,“5”是深入开展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福利机构及特教学校、残疾人机构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废品回收站点等5个专项整治;“4”是持续巩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自建出租房电气安全、动火作业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2”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基层基础等2项提升工程。

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厦门市实际,紧盯企业厂房、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养老院、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小作坊等低设防场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重点推进“5+4+2”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针对性检查治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加快推动“应消一体”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谁拿方案”和“谁的职责谁细化方案”的原则,组织本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行业规划、法规标准、资格资质、行政许可、人才培养、资源调配等方面强化消防安全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成效将纳入2026年度绩效考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内容。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隐患问题长期悬而未决、隐患问题反复反弹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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