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工信局解读《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

2026-07-02 09:50:01  作者: 王元晖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拓展新型产业发展空间

市工信局解读《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元晖)人工智能、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新业态快速发展,成为拉动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顺应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趋势,拓展厦门新型产业发展空间而制定的《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目前已开始实施,昨天上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和做客市政府网站,解读《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新型产业用地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综合性用地,并明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所涵盖范围。此次新政适用对象为在存量工业用地上申请按照新型产业用地进行提升改造的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脑机接口等符合厦门未来产业布局的相关行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